1.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木薯淀粉的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木薯为原料用湿磨法制成的可食用淀粉。
2.要求
2.1 基本要求
2.1.1 安全且适于人们消费。
2.1.2 无异味、臭味和活的昆虫。
2.1.3 不得含有对人类健康有危害的污物(动物源杂质,包括死昆虫)。
2.2 感官要求(食用木薯淀粉感官要求见表1)
表1感官要求
2.3理化指标(食用木薯淀粉理化指标见表2)
表2理化指标
2.4卫生指标(食用木薯淀粉卫生指标见表3)
表3卫生指标
3.试验方法
3.1 感官
色泽:在明暗适度的光线下,用肉眼观察样品的颜色,然后在较强烈阳光下观察其光泽。
气味:取淀粉样品20g,放入100ml磨口瓶中,加入50℃的温水50ml,加盖,振摇30s,倾出上清液,嗅其气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