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人员曾对它做过一些动物实验,实验结果表明该物质具有致作用(主要引发,还可能引发、和等),因此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于1977年明令禁用该物质。但因餐饮行业(以及节食者)的坚持,糖精钠至今仍在市场上出售。但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,包含糖精钠的产品包装上均贴有警告标签,指出糖精钠对实验室动物具有致作用。而美国热量控制委员会指出,人们不会像老鼠一样患上,因此,应该除去这个警告标签。在2000年,美国国会废除了相关法规,糖精钠产品不必进行健康警告标签。
糖精钠是1878年美国人G.Fahlarg 和I.Remen发明的。美国在1910年开始工业化生产糖精钠,糖精钠的甜度约是蔗糖甜度的200~500倍,并且其价格低、性能稳定,因而应用范围十分广泛。对于糖精钠来说,其缺点主要表现为:其浓度超过0.03%时带有苦味,在酸性条件下,对糖精钠进行加热,其甜味会逐渐消失,同时转变为有苦味的邻氨基磺酰苯甲酸。近年来,糖精钠致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,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使用范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