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3年3月24日,美国评审委员会评定L-肉碱及其盐类作为营养补充剂,以每日每千克体重20 mg的剂量供成人服用是安全的。超过此剂量时,可能引起胃不适。
1993年5月13日,美国FDA规定右旋和混旋型肉碱不属于GRAS物质,并予取缔,禁止销售,右旋肉碱是其竞争性抑制剂。
1995年,欧盟批准在各种动物饲料中使用左旋肉碱 。
1996年,中国第16次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通过,允许在饮料、乳饮料、饼干、固体饮料、乳粉中使用左旋肉碱 。
2000年3月,中国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承担的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专题《L-肉碱的酶法生产》通过国家验收。
2003年左旋肉碱被国际健康组织认定为最的营养补充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