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760-2011)规定:可用于啤酒,最大使用量0.04g/kg;肉制品,最大使用量0.5g/kg;葡萄酒、果汁饮料,最大使用量0.15g/kg;果蔬罐头、肉类罐头、果酱、冷冻鱼,最大使用量1.0g/kg。
实际应用中,常作为抗氧化剂和防腐保鲜剂广泛应用于食品中。在肉制品腌制过程中,可用来代替维生素C,作为发色助剂,同时可减少亚硝酸钠的用量,并保证产品质量。在水果加工过程中,可以防止水果变色。也可用于蔬菜的保鲜。在啤酒装瓶前加入异维生素C钠,可延长啤酒保质期,仍保持啤酒原来的清亮和风味。用于防止鱼氧化,将冷冻前的鱼体在0.1%~0.5%的异维生素C钠溶液中浸渍数分钟,也可用0.1%~0.2%水溶液喷雾